慕尼黑:法官在刑事诉讼中限制新闻自由!
慕尼黑行政法院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裁定,记者无权在刑事诉讼中获得辩护律师的姓名。

慕尼黑:法官在刑事诉讼中限制新闻自由!
慕尼黑行政法院裁定,记者无权获得正在进行的调查中辩护律师的姓名。据报道,这一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宣布(参考 M 10 E 25.3465),其依据是根据联邦律师法 (BRAO) 为客户保密,该法被认为对于维护法律机密至关重要 低温氧化 。在这起具体案件中,一名记者询问了凶杀案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姓名。然而,检察官拒绝提供信息并提到客户保密。
行政法院认为,维护法律机密对于宪法司法的利益至关重要。这一裁决与汉堡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决形成鲜明对比,后者在类似案件中确认了媒体的知情权。虽然新闻自由在汉堡被认为更为重要,但慕尼黑法院显然认为客户保密具有优势,而不必接受侵犯新闻自由的行为。
信息权的阴暗面
但在德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牢牢确立了新闻法规定的知情权,其背后到底是什么?该标准旨在确保记者和媒体公司获取信息,并且是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基本要素,正如 赫尔福特纳律师事务所 被执行。然而,在实践中,申请人(即记者)必须证明对所请求的信息具有合法利益。信息只能在某些情况下提供,保护个人权利和威胁公共秩序是排除的相关理由。
之前的一个案例就是一个例子,一名记者在其住所寻求有关警察行动的信息。尽管慕尼黑行政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将申请人的数据保护置于新闻自由之上,但法院仍然确认了公共关系和新闻界享有的权利的重要性。这表明,在涉及新闻法规定的信息索取时,始终需要权衡信息自决权和新闻自由权。
等到主要听证会
目前情况的另一个有趣的方面是,据慕尼黑VG称,由于调查并未公开,媒体必须等到主要听证会才能收到信息。这可能会使新闻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并引发一个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记者无法获得重要信息,他们如何履行其作为信息掮客的角色?
法院的判决表明,新闻自由与个人人身保护权之间的平衡是多么敏感。关于信息权限制的讨论仍然令人兴奋,这表明记者仍然有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必要时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就像现在的情况一样 巴伐利亚立法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