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里希特(Richter)在刑事诉讼中的自由自由自由!

慕尼黑:里希特(Richter)在刑事诉讼中的自由自由自由!
München, Deutschland - 慕尼黑行政法院已决定记者在当前调查中无权获得捍卫者的姓名。该决定于2025年6月18日宣布(AZ。M10 E 25.3465),根据客户的秘密,根据《联邦律师条例》(BRAO),这对于保护法律机密性至关重要, lto 。在具体情况下,一名记者询问了凶杀案中嫌疑人的辩护律师的名字。但是,检察官拒绝提供信息,并转介给客户秘密。
行政法院认为,为了法治的利益,保存法律保密性至关重要。这一决定与汉堡高级行政法院的决定相反,后者在类似案件中肯定了新闻界。尽管汉堡的新闻自由被认为更为重要,但慕尼黑法院清楚地看到了客户的秘密,而不必接受侵犯新闻自由的行为。
信息权的黑暗侧面
但是,《基本法》第5(1)条句子2在德国牢固地固定在德国的新闻法声称背后是什么?该标准旨在确保记者和媒体公司获得信息,并且是言论自由和媒体的重要因素,就像
一个例子是一个较早的案例,其中一名记者搜索有关其住所的警察行动的信息。尽管慕尼黑行政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为新闻自由提供了申请人的数据保护,但法院确认了公共关系的重要性以及新闻界有权要求的主张。这表明,在新闻法律信息主张的情况下,始终有必要在信息性自我确定的权利和新闻自由之间权衡。 当前情况的另一个有趣的方面是,根据VG慕尼黑的说法,媒体必须等到主要听证会才能获得信息,因为调查不是公开的。这可能会使新闻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并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新闻工作者被剥夺了重要的信息,他们将如何与他们作为信息经纪人的作用相遇? 法院的裁决表明,新闻自由与个人个人保护权的权利之间的平衡是多么敏感。关于信息权的局限的讨论仍然令人兴奋,并表明记者必须继续了解其权利和义务,并在必要时考虑法律步骤,例如等到主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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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t | München, Deutsch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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