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尼黑限制记者信息:客户秘密获胜!

Das VG München entschied, Journalisten steht kein Auskunftsanspruch auf Verteidiger-Namen in Ermittlungen zu. Entscheidung basiert auf Mandantengeheimnis.
VG慕尼黑认为记者无权获得辩护人姓名的信息。决定基于客户秘密。 (Symbolbild/MM)

慕尼黑限制记者信息:客户秘密获胜!

München, Deutschland - 在慕尼黑,行政法院(VG)当前的决定确保了记者和法律专家之间的对话。该决定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指出记者无权在正在进行的调查中获得捍卫者的名字。在要求杀人的请求中,一名记者对嫌疑人的辩护律师的身份感兴趣,但检察官拒绝根据《联邦律师条例》(BRAO)参考客户秘密提供信息。 VG慕尼黑明确表示,出于法治的利益,法律机密性至关重要,记者必须等到主要听证会才能获得信息,因为调查不是公开的。这报道了[LTO](https://www.lto.de/recht/nn/m10e253465-vg-auskufnttslecht-waelte-waelte-waelte-straf-process-process-journalism))。

法院证明其裁决是合理的,并指出,对客户秘密的保护不仅对律师,而且对有关客户至关重要。通过将此类信息转移给媒体,不仅律师与客户危险之间的关系,而且会破坏刑事辩护的基本原则。

看法律情况

这一决定与汉堡高级行政法院的先前裁决相反,后者已确认媒体向新闻界提出的信息索赔。有趣的是德国的控制立场:根据《基本法》第5条第1款(GG)的第5条,记者有权访问信息,这被认为是表达自由和新闻自由的基本组成部分。但是,德国法律中的信息权分为不同的类别,也考虑了个人权利和机密性的各个方面。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取决于相关的领域,无论是亲密,私人还是社会领域,巴伐利亚行政法院在另一项判决[巴伐利亚法律建议]中发现(https://www.gesetze-bayern.de/content/content/y-300-z-beckrs-b-beckrs-b--2021-b-2021--2021---2021---------------34536)。

对于记者来说,重要的是要意识到其声称信息的法律框架。申请人必须充当记者或媒体公司,并且对公共当局通常必须提供的信息具有合法的利益。私人公司不属于此信息权;这里需要其他法律文书。一个例子是,正如[律师事务所Herfurtner](https://kanzlei-herfurtner.de/presser-slicher-- ungslitung/)解释说,请要求主管当局在有关腐败指控的调查中发布相关信息。

新闻自由与信息保护

新闻自由与保护个人权利之间的权衡是一个核心挑战。描述的案例说明了记者在研究过程中必须采取的狭窄路线。毕竟,有关正在进行的调查的信息通常不向公众开放,这使报告的任务变得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尊重法律框架的需求意味着,记者通常必须等待这些程序在收到全面信息之前完成。

总的来说,VG慕尼黑的当前决定是德国新闻工作法律限制的重要信号。记者继续面临一个复杂的法律环境,它适用于考虑公众在信息和相关人员的权利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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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tMünchen, Deutsch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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